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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推動「博士創新之星計畫」

甄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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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許多高階科技創新人才,為建立我國創新平台,同時引領台灣高品質人才連結未來世界科技部推動「博士創新之星計劃」,選派具創新創業企圖心之博士級人才赴美國、法國及以色列等企業、新創公司以及知名學研機構進行專案合作研習6至12個月。希望藉此開拓我國高階人才之能力與創新思維,並透過參與當地創新創業或相關社群活動,建立我國與海外創新資源之連結,並在返臺後能對台灣產業或學研界有所貢獻。

申請人需有中華民國國籍40歲(含)以下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者或非博士但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方向之相關經歷,並有特殊事蹟包括但不限於科技創新競賽獲獎、傑出學術研發成果、領導公私部門研發專案及應用之經驗、從事科技新創並有具體成果等。

申請博士創新之星計劃有分【產業組】及【學研組】,【產業組】與國際級企業、潛力新創公司及TIEC補助之新創公司等合作,培訓學員將進入國際企業研習,共同參與產業技術研發或新創實務工作。藉由於海外1年期間參與尖端科技研發或新創資源連結,於研習後返台投入我國相關產業,以帶動台灣產業創新轉型。

【學研組】與國際知名學府/研究機構合作,提供學員研習技術商業化知識與實務經驗,並參與特定尖端技術之專題研發及協助學員連結學研機構內外創業相關資源。返台參與或從事新創推動,以加速科技研發成果應用。本年度申請截止日期為106年09月30日,更多內容請至LEAP博士創新之星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