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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治理邁向2.0時代

目前正積極發展的4G建設,可望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
目前正積極發展的4G建設,可望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

DIGITIMES企劃

隨著各種科技的發展,城市建設的智慧化腳步未曾停歇,近年來更因為雲端服務、物聯網、行動智慧裝置等技術或應用的突飛猛進,為智慧城市帶來更進一步的發展,但技術或產品往往只是表像,真正為城市治理帶來重大突破的關鍵,其實還是科技造成的觀念改變,也是智慧城市2.0的發展關鍵。

智慧城市的價值,不只是導入新科技,更要讓市民感到生活的真正便利。

智慧城市的價值,不只是導入新科技,更要讓市民感到生活的真正便利。

以人為本的2.0概念

工業時代的創新,主要是以製造面向為主,是以生產者為核心,通常是從技術本身為出發點,創新的過程及結果,相對是比較封閉的,主導者甚至會以「使用者不見得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在哪裡」為訴求,不會關心終端使用者的真正需求,形成一種「由上到下」的1.0創新模式,許多城市提供的服務,往往也只能由城市治理者自己來發想,因為現實面也確實缺乏適當的科技或方法,能夠迅速理解市民的想法。

但資訊時代的創新,城市治理者可以比過去更快速掌握市民的需求,因為行動裝置的普及,以及物聯網等資通訊科技的發展,大量累積的資訊可以做為城市治理的根據,治理者不能也不需要再像過去一樣封閉,開啟「由下而上」的2.0創新模式,這種以「使用者創新、開放創新、大眾創新、協同創新」為特點,進一步推動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組織方式、社會形態的深刻變革,才是當今智慧城市發展過程中應該關注的重點,而非只是投資硬體建設而已。

以大陸的智慧城市建設為例,投顧業者即指出,智慧城市在2015年的發展重點,已經由項目建設轉向服務營運,設法尋找全新的營運模式,如交通資訊管理、停車資訊管理、市民公共服務管理、老年及健康管理等。

智慧城市的服務供應商,必須要善用作為頂層設計者、專案建設者以及運營服務者的經驗,在整合政府、互聯網、智慧城市上下游產業鏈各方資源方面,對市民需求有更多的理解,才能找出與市民息息相關的交通資訊服務、智慧醫療、養老服務、健康管理等覆蓋全市人口的龐大藍海市場。

發現需求的能力是治理首要目標

隨著人口迅速集中,現代城市的管理系統也變得更加複雜,包括經濟發展、環境建設、社會福利等,智慧城市想要發揮良善的治理功能,首先就是要善用新一代的通訊及感測技術,能夠隨時隨地找到問題,才能據此找到解決的方向,進而解決問題。

新一代資訊技術應用已可通過感測器、射頻識別技術(RFID)、3S(GIS、GPS、RS)等技術,即時擷取任何需要監控、連接、互動的物體或過程,所產生的聲、光、熱、電、力學、化學、生物、位置等各種需要的資訊,再透過網路及雲端運算的過程,實現物與物、物與人的廣泛連接與感知、識別、分析、交互與管理,這種以行動科技、物聯網、雲端運算為代表的新一代資訊技術,展現了一個充滿智慧化的世界,也成為智慧城市形成和發展的重要基礎。

回顧全球不同國家在智慧城市方面的探索與實踐,都相當重視資訊技術的應用,最早甚至可追溯至1992年新加坡提出的「智慧島計劃」,但直至2010年,全球才開始掀起一股建設熱潮,關鍵就在於前述的新一代資訊技術終於發展到實用階段。

由於各國城市建設腳步不一,法令規定也多有差別,不同的地區看待智慧城市的發展方向,也有所不同。如歐美國家因為城市建設歷史悠久,加上民主政治的運作過程比較不易迅速產生結果,因此會比較重視能源、交通、醫療等單一領域的資訊基礎建設,如在經濟已經相當發達、生活已經相當便利的城市,會更加重視能源的使用效率,會希望透過智慧城市建設,促進城市的綠色低碳發展。

新興國家則因為城市建設無歷史包袱,往往會更加重視多元整合的目標,而且因為經濟還在起飛過程,往往會更加重視資訊科技對於城市的經濟產業、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功能的提升。

不同的城市,會有不同的需求,但如果讓每個城市治理單位,按照自身職責範圍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有可能會因為各部門對於智慧城市的建設思路、標準和政策意見各有側重,在面對多點示範和不同標準規範時,難以判斷和選擇,更有可能發生各部門無法齊心協力和資源整合的問題。

事實上,每個城市治理單位會有本位主義,其實不足為奇,城市治理者唯有自我要求,從市民需求出發,以各種基礎網路為支撐建設感知設施,通過資訊融合分析,一方面提供智慧服務,同時不斷檢討改進,是否符合市民需要,儘量讓用戶參與意見,唯有開放創新的態度,才有辦法建設出以市民需求為中心的智慧城市。

建立正確評價體系為當務之急

如果不能先行掌握主要的需求,城市治理單位各自為政,智慧城市往往流於口號。但如何評估建設和驗收智慧城市的品質,更是智慧城市治理當前的重要課題。

如以維也納理工大學Rudolf Giffinger教授為首的研究小組,從智慧人群、智慧經濟、智慧治理、智慧流動、智慧環境、智慧生活等六大層面出發,在2007年10月提出包含31項二級指標、74項三級指標的智慧城市評價體系,並在對前述的指標體系進行標準化變換與加總後,對70個歐洲中等規模智慧城市的發展水準進行了測算與排名。

結果表明,瑞典、芬蘭等北歐國家,以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奧地利的城市智慧程度較高,也成為歐洲各國建設智慧城市的參考指標。

IBM則是在2009年8月發布「智慧的城市在中國」白皮書,提出智慧城市建設應該基於人(公共安全、醫療教育與生活品質)、商業(商業計畫、對外開放、投資、勞工立法、產品市場立法等)、運輸(公共交通網絡、海運和空運)、通信(電子通訊的基礎架構,如電話、寬頻和無線網路)、水(水資源回收、供應與清潔)和能源(生產、運輸體系與廢棄物處理)等六大核心系統,做為構建智慧城市的評價指標體系。

國際智慧城市組織(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m;ICF)則是從寬頻連線、知識型勞動力、創新、數位融合、社區行銷與宣傳等五個方面,去評價智慧城市的發展水準,並於2012年1月公布了「2012全球頂尖7大智慧城市」入選名單,美國德州奧斯丁、芬蘭奧盧、加拿大魁北克、美國加州濱江、加拿大聖約翰、加拿大斯特拉特福與我國的台中市,也因此並列全球頂尖7大智慧城市。

大陸的寧波市人民政府,則是邀請來自於大陸工程院等機構的學者專家,訂定出由6個一級指標、19個二級指標、39個三級指標構成,具體評估要點總計達119項的評價指標。其中,6個一級指標是:智慧基礎設施、智慧治理、智慧民生、智慧產業、智慧人群和智慧環境。

但整體而言,各國的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其實目前仍處於探索階段,許多智慧城市在建設過程時,甚至根本沒有任何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作為參考。由於現有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範圍有限,而且存在主觀指標所佔比重較大、指標數量偏多、評估對象偏窄等缺陷,如何梳理智慧城市的內涵與主要內容,並據此構建出一套最適合市民需求,具有一定應用價值與參考意義的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可能是智慧城市導入各種資訊科技基礎建設時,必須優先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