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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發電成本下滑 各國推新法規因應

  • 魏淑芳

多年前開始,中國大陸政府即透過高額補貼金額的方式,鼓勵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發展。根據REN21公布的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2017年中國大陸太陽能廠增加53GW。圖片來源:REN21 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
多年前開始,中國大陸政府即透過高額補貼金額的方式,鼓勵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發展。根據REN21公布的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2017年中國大陸太陽能廠增加53GW。圖片來源:REN21 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

無論何種再生能源技術,在發展初期勢必會面臨成本昂貴,難以跟傳統化石發電相比,因此勢必得仰賴政府政策補貼,才能讓民間業者持續投入,達到早日取代燃煤、燃油等傳統發電的目的。

以發展多年的太陽能發電為例,根據彭博能源財經(BNEF)公布2018年全球再生能源投資與裝置量現狀報告指出,在市場供過於求的狀況下,2018年全球太陽能安裝成本已下降12%,因此2018年總投資額僅為1,308億美元,但是新增裝置量卻達到109GW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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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日益嚴重的空氣污然問題,近年印度政府正積極發展太陽能建設。2017年印度新增太陽能發電設備量達到9.1GW,成為全球第3大太陽能產業市場。圖片來源:www.brookings.edu

2018年新增裝置量大幅成長,儘管肇因於太陽能裝置價格滑落,讓民間、政府興建太陽能電廠的意願提高。然另個更重要原因,在於各國政府鑑於太陽能發展逐漸成熟,正逐漸開始取消相關補貼政策,期盼讓該種發電技術回歸到市場機制,也讓各業者搶在2018年底前興建新電廠,以便獲得高額的政府補貼。

保護自家產業  美國推201條款

為鼓勵民間業者投入太陽能發電,美國聯邦政府在2005年提出的「能源政策法案」(Energy Policy Act of 2005)中,即包含美國太陽能投資稅減免(Investment Tax Credit;ITC)。

根據美國政府統計資料顯示,ITC始實施至今,太陽能安裝量成長1600%,只是隨著太陽能場建置成本下滑,發電成本逐漸下滑至合理價格,美國政府原定2017年起將ITC補貼刪減到10%,但最終決定延長至2019年,之後將採取逐年遞減的模式,預計2021年補貼費率將僅剩22%。

看準美國ITC補助額度優渥、內需市場大,加上補助金額無上限,包含台灣、南韓、中國大陸等國家的太陽能設備商,紛紛將將設備輸出到美國,甚至部分國家採取削價傾銷的策略。此舉,雖然帶動該國再生能源的快速成長,卻也對美國太陽能產業發展帶來極大衝擊。

為此,早在多年前美國即開始針對進口太陽能設備課徵反傾銷關税,如2014年台灣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即曾被列入課徵名單。而美國總統川普又進一步在2018年1月22日,核定「太陽能晶矽電池及模組」全球防衛措施,即俗稱的201條款,針對電池與模組均採取4年防衛性關稅,稅率逐年依序為30%、25%、20%及15%。

隨著ITC補助逐年減少、201條款上路,加上美國太陽能發電市場逐漸飽和,預期將會改變未來新增太陽能裝置的區域,將會從美國、歐洲等,逐漸轉移到亞洲國家,以解決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

531政策衝擊產業發展  中國大陸改推固定電價政策

在扶植太陽能產業的前提下,多年前中國大陸政府即透過高額補貼金額的方式,同時鼓勵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發展。此舉,吸引眾多業者投入太陽能產業與興建電廠,因為即便太陽能模組發電效率不彰,也能靠政府補貼獲利。根據REN21公布的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2017年中國大陸太陽能廠增加53GW,遠超過其他國家的總和。

為避免補貼金額持續擴大,同時讓產業發產能夠正常化,中國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及國家能源局於2018年5月31日,發布「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即俗稱的531新政),首先對民間投資分佈式太陽能系統的政策,直接訂出1,000萬千瓦的管制策略,而該額度在2018年5月底前已經達到,等於直接中斷給予業者的補貼。

由於531政策上路後,大幅衝擊業者對太陽能投資與相關建設案,2018年底中國大陸政府改推無補貼再生能源計畫,即為無國家補貼、先導計畫不限規模、不佔用補貼指標等,搭配固定電價(FIT)政策,吸引民間企業投入太陽能產業的發展,藉此讓產業界能正常發展。

知名歐洲研究團隊曾針對中國大陸各城市的太陽能發電成本、利潤、交易價格進行研究,結果發現多數城市的太陽能電價都低於電網電價,且有22%城市太陽能發電量成本已可與燃煤發電相較。換句話說,即便現今採取補助金額較低的FIT政策,預計2019年中國大陸新增太陽能裝置量依然可達34GW以上。

印度推防衛稅  盼建立太陽能供應鏈

為解決人口持續增加的電力缺口,以及日益嚴重的空氣污然問題,近年印度政府正積極發展太陽能發電等建設。根據REN21 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2017年印度新增太陽能發電設備量達到9.1GW,僅次於美國、中國大陸,成為全球第3大太陽能產業市場。

儘管在全球第三大內需市場支撐下,印度太陽能業者具備生產5,000MW(百萬瓦)之太陽能模組、1,500MW之太陽能電池的能力,但卻無法生產太陽能模組及面板所需之矽晶片、矽晶棒等。

為此,印度創新能源及再生能源部先是提供1,100億盧比的額度,提供利息補貼及貸款等方式,期盼協助太陽能產業者跨足矽晶棒、矽晶片、多晶矽等零組件,最終建立太陽能完整生產業鏈。

此外,該該國亦恢復實施太陽能設備當地自製率要求(Domestic Content Requirement;DCR),搭配針對20GW太陽能電廠購電合約,亦將採公開招標方式,優先分配給在印度設有工廠的太陽能設備製造商。印度太陽能製造協會認為,前述總種政策將有助建立完整太陽能產業,預計可讓12項以上的新太陽能零組件,能夠在印度當地製造。

另外,印度政府鑑於中國大陸、馬來西亞等國的太陽能電池、模組,因採取低價傾銷的市場策略,嚴重影響到本地太陽能產業的發展,於是將針對前述兩個國家的太陽能產品,課徵25%防衛稅。儘管此舉可能導致印度太陽能發電成本提高不少,但亦有業者認為可避免發電效率不彰的太陽能設備,以低價方式進入印度市場,影響到國家的再生能源發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