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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醫療障礙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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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進行遠距照護,需先從培養照護人員的基本資訊能力開始加強。Wikimedia
要進行遠距照護,需先從培養照護人員的基本資訊能力開始加強。Wikimedia

隨著科技發展、網路頻寬提升與行動載具、智慧聯網的廣泛應用,許多產業及服務的發展,也開始從實體延伸至由網路創造的虛擬世界,醫療照護及其相關服務的虛擬化,也將成未來趨勢。但由於醫療照護涉及個人健康資料、醫療行為、藥物管理等在實體世界有著高度管制的領域,現行醫療相關法規是否足以因應遠距醫療的服務型態,是否應重新檢視,並適度鬆綁回應社會所需,也就成為遠距醫療能否順利推動的重要關鍵。

遠距照護問題較有突破空間

行政院自2014年6月起即邀集各部會,就網路公司與智慧財產權、網路金融、網路租稅、遠距勞動、遠距教育、遠距醫療照護、消費者保護、網路公民參與、政府資料開放與網路犯罪防制等10項議題進行檢討。其中有關遠距醫療的部分,由於醫師法規定原則上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治療、開藥劑或交付診斷書,加上醫師及病患對於透過通訊方式進行診斷醫療行為,仍有相當程度的疑慮,如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責任歸屬要如何辨識,就是一大問題,因此目前的主要推動的方向,仍是以遠距照護及藥事管理為主。

首先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為了保護民眾個人健康照護資料安全,衛生福利部已於2014年11月10日公告「遠距照護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指引」,確保民眾權益並予遠距照護提供者有所依循,同時也已制定「遠距生理資訊傳輸設備驗測規範」,作為設備量測傳輸標準規格,推廣資通訊與醫材廠商和衛生福利部遠距照護資訊平台介接。

但有鑑於日本、加拿大等國家,針對個人健康醫療資訊均訂定專法予以規範,衛生福利部未來將研議遠距照護服務法制化的可行性,以確保民眾權益並促成遠距照護之發展運用。

而在藥事管理方面,依藥事法規定,藥物包括醫療器材及藥品。隨著科技的進步、產品通路類型變革,網際網路、電視購物等新興郵購買賣通路早已成為現代人消費重要通路之一。因此,衛生福利部配合經濟部推動「華文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將與醫療器材、藥學相關公協會及政府單位研議開放藥物網路販售的相關規定。

目前衛生福利部已開放低風險之一等級醫療器材計721品項(包括OK繃、紗布等),及部分中風險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體脂計、保險套及衛生棉條等5品項)得於網路販售。

至於藥品部分,衛生福利部指出,歐美日先進國家雖已陸續開放藥物網路販賣,但基於風險管控,開放於網路販賣的藥物,均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以兼顧民眾用藥之便利性及安全性,因此目前還在評估逐步增加開放適合於網路販售的藥物品項,預計於2015下半年完成公告事宜。

照護人員的資訊能力仍待加強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台灣對於「健康照護業務」與「醫療行為」並無明確的切割,即使只是進行遠距藥事照護服務,就法律上廣義而言,仍屬於醫療行為,恐怕會有觸法爭議,專家建議相關法律仍需要進行某種程度的放寬限制。

而在技術挑戰方面,由網路頻寬進入4G時代,加上行動智慧載具的多媒體功能及操作便利性大增,透過遠距方式進行醫療照護,已從以往的遠距數據監控,進步到遠距影像監控,甚至可以進行醫療影像的判讀測試,傳輸獲得的CT影像可直接於3G手機上進行判讀等。

但受限於醫師法規定,類似技術只能應用在醫療院所內,如果要應用到社區或照護機構,除了法規要配合修正外,如何鼓勵高齡人口使用手機及網路,也是一大障礙。

更重要的是,想要推動遠距照護,勢必要提升照護人員的資訊能力。但以藥事照護管理為例,根據對北中南區的藥事人員實施電腦能力分析,經在職教育後,藥事人員資訊能力雖有進步,對於進階的文書處理及試算能力仍不夠熟悉,更遑論其他照護機構的人員,也反應出未來要進行遠距照護,可能要先從培養照護人員的基本資訊能力開始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