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強人卡斯楚(Fidel Castro)為了國家主權(sovereignty),和美國對壘了一輩子。他說:「就解決美國和古巴之間存在的經濟問題而言,我們的立場是,不接受任何可能影響我國獨立和主權的條件。」今日則有很多國家和美國的大公司爭奪「數位主權」(digital sovereignty)。
數位主權是指一個國家管理自己數位資訊的權力。數位主權受到各國的重視,主要在於雲端運算科技的興起及普及,Google、亞馬遜(Amazon)、Facebook、微軟(Microsoft)等公司能以此技術,越過國界,直接獲得一個國家有價值的數據,而該國政府反而無法過問。或者許多國家的資料都儲存在亞馬遜與微軟等公司的雲端伺服器。而當掌握數位資訊的公司將其資訊流加密,或者切斷資訊流,這些國家變相的喪失國家主權。
由此一觀點切入,國家必須有機制能確保自己國家的數位主權與數位國土安全,不被外來者掌握自己的資訊流。舉一個喪失主權的例子,A國經由雲端公司獲取B國的資訊流,藉此擷取B國重大招標案的底標,讓A國的公司贏得標案。
保障「數位主權」,不為他國侵犯的唯一做法,是掌握自己的資料管理平台。例如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呼籲,歐盟必須發展自家的資料管理平台,減少對Google、Amazon、Microsoft等美國公司的依賴。在台灣,我們有兩項作為。第一,我擔任中華電信董事時,一直關注其雲端伺服器的建置,而今日政府很多重要數位資訊都儲存於中華電信,避免國際雲端公司存取我國政府資訊的可能性;第二,科技部於2017年開始在國家網路中心建置台灣杉AI運算平台,將台灣的大數據及AI運算能力留在國內。
由另一觀點切入,管理數位資訊的公司為取信客戶,往往允許客戶自行加密,則造成國家無法掌握人民資訊,演變成個人隱私權及國家數位主權的爭議。例如,美國政府往往以反恐為理由,要求雲端公司提供客戶資訊,而雲端公司則極力抗拒;最近南韓藉由掌握的數位資訊,公布COVID-19(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移動軌跡歷史,則是基於國安採取的措施,犧牲感染者的隱私。
現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工系終身講座教授暨華邦電子講座,曾任科技部次長,為ACM Fellow、IEEE Fellow、AAAS Fellow及IET Fellow。研究興趣為物聯網、行動計算及系統模擬,發展出一套物聯網系統IoTtalk,廣泛應用於智慧農業、智慧教育、智慧校園等領域/場域。興趣多元,喜好藝術、繪畫、寫作,遨遊於科技與人文間自得其樂,著有<閃文集>、<大橋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