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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伯斯的破壞式創新

首創萬維網(World Wide Web)概念的科幻大師克拉克(Arthur Clarke)曾說:「任何堪稱先進的技術,都和魔術難以區分。(Any sufficiently advanced technology is indistinguishable from magic)」在資通訊領域,能像魔術般引導先進技術的人,在我心目中第一個想到的是賈伯斯(Steve Jobs)。

被譽為CEO of the Decade的賈伯斯,主導了四次產品革命:個人電腦、動畫、音樂,以及行動電話。在台灣,電信營運商(Telecom Operators)一向主導電信營運的應用服務,製造業只能被動追隨。但製造業出身的賈伯斯卻以iPhone建立起電信服務的一整套生態鏈,不得不令我輩折服。賈伯斯將事物連結起來的想像力異於常人,而這種超乎常人的「覺察」能力是區別創新者與模仿者的關鍵。

賈伯斯1985年被排擠出蘋果電腦時,很多人都認為他不會有更大的作為了。套一句作家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的說法:「在美國,不會有第二次機會。」但賈伯斯有能力突破,並一再超越自我。即使在IBM PC 銷售大賣時,《紐約時報》仍有文章對蘋果電腦的麥金塔大加讚揚,批評Windows 95笨拙: 「當你能聽法蘭克辛納屈(Frank Sinatra)唱歌時,為何要去聽小考尼克(Harry Connick Jr.)呢?」當中的差別在於「創意的品味」。

賈伯斯堅持將產品設計得很高雅,連蓋茲(Bill Gates)都說,沒有賈伯斯,就沒有麥金塔。其實賈伯斯的創意,源自於體會使用者的感覺。大部分工程師不懂「苦民所苦」,只知道拚命增加功能,絞盡腦汁,想將電話和電視遙控器這類產品變成電腦,實際操作卻比電腦困難,也難怪無法獲得「庶民」的青睞。

《慾望城市》女演員帕克(Sarah Parker)就曾無奈的說:「我是古板的女人,對電郵沒興趣,我寧願依照傳統方式來打或掛電話 。」賈伯斯厲害之處是在iPhone提供電腦功能,卻不增加操作的複雜度。

蘋果電腦市值在1989年曾超越微軟,但是在十年前,蘋果的市值跌到只剩50億美元,岌岌可危。2010年這一年,蘋果股價大漲95%。之後連續幾年氣勢如虹,從數位音樂播放器iPod、輕薄筆記型電腦MacBook、觸控式智慧型手機iPhone,一直到推出的平板電腦iPad,不僅外觀設計具時尚感,而且操作簡易,大受歡迎。

2010年蘋果推出新版iPhone及iPad,股價再度超越微軟,象徵在數位時代最重要的科技產品不再是桌上型軟硬體,而是手持裝置。這種破壞性創造(Destructive Construction)的改變都歸功於賈伯斯的遠見。

林一平手繪之克拉克。
林一平手繪之賈伯斯。

現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工系終身講座教授暨華邦電子講座,曾任科技部次長,為ACM Fellow、IEEE Fellow、AAAS Fellow及IET Fellow。研究興趣為物聯網、行動計算及系統模擬,發展出一套物聯網系統IoTtalk,廣泛應用於智慧農業、智慧教育、智慧校園等領域/場域。興趣多元,喜好藝術、繪畫、寫作,遨遊於科技與人文間自得其樂,著有<閃文集>、<大橋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