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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與離岸風電並進 完善政策推動台灣能源轉型

  • 鄭斐文DIGITIMES企劃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DIGITIMES攝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DIGITIMES攝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共識,綠色能源的建置與相關政策制定,成為各國政府的重點施政方向;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自有能源相對貧乏,大部分能源皆來自於國外進口,為儘速落實能源轉型目標,政府已有完整布局,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在「台灣綠能政策與離岸風電」演講中,就為與會者剖析我國目前的相關能源及綠能政策。

陳崇憲指出,台灣98%的能源來自其他國家供應,且90%以上為石化燃料,因此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成為重大挑戰,但即便任務艱鉅,能源轉型仍是必要作為,政府已於2016年公布相關政策,並將「增加綠色能源」與「減少煤炭」列為能源轉型的明確目標與路徑,規劃在2025年將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提升到20%,提升自有能源比例,落實能源安全目標。

除此之外,我國也正規劃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路徑,他進一步表示,減碳議題將引發重大的經濟變革,能率先開發新技術、創造新經濟模式者,就能取得於全球新秩序地位,阻止全球暖化是我們這一世代面臨的關鍵挑戰。台灣不能袖手旁觀,必須尋求與其他國家合作的機會,創造互利的成果。

台灣的再生能源政策是統整自然資源、氣候條件等因素,以電價影響可接受、技術可行性、成本效益導向、分期均衡發展、帶動產業成長等5大原則為推動力量。

目前我國選定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為兩大主要發展項目,並規劃出2025年太陽光電的發電量達到20GW、離岸風電達5.6GW,在各種政策的先後啟動配合下,此目標已逐步接近,截至2021年7月,台灣的再生能源已逾10GW,較2016年成長2倍,如果不計水力發電,則更成長超過3倍,預計2025年可成長10倍、2030年成長15倍。

另外能源局也規劃了綠電交易機制,除了既有的再生能源發電業、輸配電業、公用售電業等路徑的躉購做法外,還有用戶向再生能源售電業購買、由再生能源發電業轉供給輸配電業再給用戶、再生能源發電業直接供電給用戶等三種做法,後面三種做法的費率均不受管制,可由用戶與供電方自行議定,讓綠電交易市場走向自由化。

在離岸風電部分,陳崇憲表示全球排名前20的優良風場中台灣擁有16座,風力資源豐富,深具開發潛力,對此政府也規劃了三大階段的政策,第一階段是示範獎勵,此階段的重點是提供獎勵、引導投入,2013年已完成示範業者的遴選作業,並於2017年完成兩架示範機組、2020年完成示範風場,2015年啟動的第二階段以潛力風場選址為主,2015年公告36處潛力場址,2017年有10.5GW通過環評、預計2025年將有5.5GW商轉;第三階段是區塊開發,由政府主導建立相關產業,目前的規劃是從2026~2035年每年釋出1.5GW,並以先資格審查後價格評比的兩階段選商策略推動離岸風電發展。

整體而言,政府希望先整合產官兩界的力量強化發展力道,再逐步讓我國的產業與能源能自主,目前我國首座離岸示範風場商轉,已帶領台灣邁入新的里程碑,預計從 2026年起每年新增1.5GW,持續提高自產能源佔比、降低進口能源支出。接下來會透過潛力場址創造出的5.5 GW市場,建立本土供應鏈,區塊開發也將在5.5GW的成功基礎上強化產業關聯,長期目標則是在2035年達到20.6 GW效益,此目標若能落實,將累計帶動新台幣3.2 兆元投資額、20年運維產值累計達1.8兆元、年發電量達773億度、年減碳量達3,935萬噸、累計新增7.4萬人次就業機會,在減碳的同時獲得巨大利益,創造環保與經濟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