櫛構科技專欄:森林碳權竟有九成無效!企業該如何選擇正確的碳權? 智慧應用 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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櫛構科技專欄:森林碳權竟有九成無效!企業該如何選擇正確的碳權?

  • 林佩瑩台北

隨著台灣碳權交易所的開幕,碳權也成為ESG領域的熱門討論話題之一。碳權交易所成立,雖然可大幅度幫助台灣企業踏入碳權交易市場,但在國際上,自願性碳市場的「碳權」(碳信用,Carbon Credit)仍然有問題需要解決。

例如,2023年1月衛報指出,國際認證機構VCS所核發的雨林保育復育專案(REDD+)竟然有94%皆為無效碳權,國際品牌Gucci、Shell皆為受害者。這個驚人研究結果,顯示當前的碳權市場仍然在快速變動中,也使得想進入碳權市場的企業面對重重障礙。究竟我們在說的「碳權」是什麼?買碳權就是減碳了嗎?「碳權的品質」又是什麼?企業購買碳權又會面臨哪些風險?櫛構科技資深ESG研究員暨行銷總監周加恩將透過這篇報導帶大家一同探討碳權常見的問題。

自願性碳市場的「碳權」指的是「某個致力於減碳的專案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少量,經由第三方機構認證之後所核發的『一噸碳排放減少量』,又稱為「碳信用」(Carbon Credit),而非屬於強制性碳市場的「配額」(Carbon Allowance)」。簡單來說,就是企業自己「目前難以減碳」,所以付錢購買他人的減碳成果,幫自己做一個補償。以國際碳權市場來說,這裡說的「他人」,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例如某一個機構在巴西買了一塊雨林地,圈起來並進行維護,該機構就是所謂「開發方」(Developer),而「針對巴西雨林地進行保育」的行動,就是一個碳權專案。

一、碳權怎麼來的?

開發方會提出「如何計算自己減了多少碳的方法論」與「計算結果」,提交給第三方專業驗證機構,通過碳權方法論驗證後,再提交國際認證機構(例如VCS、GS、ACR、CAR等國際四大機構)進行審核,通過即可核發碳權。獲得碳權後,開發方再藉由仲介、或交易所拍賣的方式,將這些碳權銷售出去,藉此維持營運。藉由這樣的碳市場遊戲規則讓「做減碳的人有金錢回報」,也讓「減不了碳的企業有一個短期解方」。這樣的機制尤其被大量應用在減碳非常困難的航空業,目的是「在科技尚未成熟到可以讓航空業減碳之前,先以碳抵銷的方式做為補償」。

二、碳權不是減碳!

要注意的是,碳權的功能是「補償」而非「減碳」。購買碳權的企業並沒有因此「減少碳排放」,在溫室氣體盤查的計算上,並不能因為有購買碳權,就少算碳排放。許多企業不明白碳權只能作為「補償」用途,因此略過減碳行動步驟,只透過大量購買便宜碳權來聲稱達成「碳中和」,這就是為人所詬病的「漂綠」(藉由永續公關手法掩飾企業造成大量碳排放、污染)。

三、碳權也有品質高低!那是什麼意思?

雖然聽起來很弔詭,但是在碳抵換遊戲規則裡,雖然同樣都是經過認證核發的「減少一噸碳」,但每一噸碳信用的「品質」卻都不一樣。決定碳權品質其中一個關鍵就是「外加性」。「外加性」講的是販售碳權的營收是否對於開發方營運上至關重要。假設開發方可以在沒有碳權收益的情況下自給自足營運,那這個碳權通常就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者「有疑慮」,因此低品質。

「外加性」爭議不斷,乃是因為認定過程幾乎擺脫不了主觀的成分。但過去也有一些「森林保育」類型的專案是很明顯缺乏外加性的,例如JPMorgan Chase&Co在2019 年曾經購買由ACR認證機構核發的Hawk Mountain森林保育碳權,藉此中和員工通勤產生之碳排。

但是後來被環團檢驗發現,該山脈地本身從1930年代開始即是政府規劃的森林保護地,砍伐風險幾乎為零,因此碳權收益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效果。而英國劍橋大學也針對VCS認證的REDD+森林保護碳權進行研究,多數專案皆會濫用認證方法論中的基準值彈性,把砍伐風險誇大到至多950%,藉此獲得大量的「幻影碳權」(Phantom Credit),亦即被核發了但實質上「如夢幻泡影」的碳權。

企業進入碳權市場前,應對於碳權商品進行充分的DD(Due Diligence)之後再行購買。更重要的是在購買碳權之前,必須優先考慮自身企業的減碳方案,針對企業營運數據管理去做加強,部署智慧數據管理工具、內部碳定價措施、推行節能駕駛協助進行節能措施。

在全球淨零的路徑上,「盤查」與「減碳」缺一不可,最後搭配使用碳權做「抵換/補償」。如果沒有針對企業體質進行大瘦身,只是一味追求「碳中和」的名號,這樣就非常容易被認為是在「漂綠」,反而有損企業聲譽。(本文由櫛構科技提供,DIGITIMES林佩瑩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