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子業近年來掀起了一股轉戰醫療行業的熱潮,特別是電子醫療器材方面更是火熱。本人長期服務台灣、大陸及美國的醫療器材公司,這幾年台灣不少想去大陸發展的公司常來咨詢我的意見,看多了、也經歷多了,在此提出個人從智慧財產權角度對國內電子業者轉戰醫療器材行業的一些想法。
先說結論,我個人是不樂觀的。記得筆者以前認識某竹科電子公司老闆,他很早就進中國轉投資做電子醫材,並選擇了一度很流行的電子血糖儀作為主力產品。幾年下來他有感而發,他當年在北大EMBA的大陸同學醫材早就做到經濟效益最高的三類醫材了,他卻還停留在血糖儀,每天為了不到10%的毛利在掙扎。
為何會這樣呢?一方面是隔行如隔山的老道理,另一方面,站在智財的角度,電子業與醫財業有相當大的不同。電子行業是技術密集又國際化,且以高度標準化為其特色。所以,智財權的排他權能與交易功能都可以最大程度地發揮。但是,醫材行業的特色在很多地方都跟電子相反!
醫材行業沒有那樣地技術密集,醫材產品具有多樣又細分的特色,又因為各國的不同法規造成市場呈現高度在地化。而醫材行業的這些特性都不大適合智財權的功能發揮。因為醫材行業產品細分及技術門檻又不特別高,這都使規避專利較為容易。事實上,筆者在大陸的公司最主要的業務之一,就是幫大陸醫材公司分析及規避國外大廠的專利!
商業上的成功是由許多因素組成的,智財權只是其中之一。但在醫材這行業,它的權重應該比電子要低很多吧。
兼具三種身份,律師、學者與CEO。 曾於台灣智財法律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任職多年,後陸續擔任過凌陽、藝墨文創與威盛的法務主管。 2012年在台北創辦了慶辰法律事務所,2013年在大陸南京創立了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並自2015年起在北科大智財所兼任教職。 讀過六所大學:政大、台大、北京大學、賓州大學、柏克萊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擁有3碩士及1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