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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制度牽動半導體產業競爭力 經營思維需革新(之三)

旺宏總經理盧志遠分享對半導體產業看法。

問:您認為財會折舊制度的不同,如何影響到半導體產業的經營模式與競爭力?

答:你開一個旅館都有折舊考量,不然陳舊不更新的誰要來。難道花了5000萬作一次裝潢能用一輩子嗎?這就是永續經營的折舊成本。五年折舊,表示五年後要換新機器或做新裝潢,所以現在就要存五年後這筆支出。公司如果要永續經營,財務部門一定要討論折舊。對企業經營來說,無論是折舊5年或20年,若折舊年限不合理(比堪用期差異太大),企業自身就會喪失競爭力。尤其半導體的折舊跟Moore’s law、科技的快速前進有關,對高階技術而言五年進展了兩個世代,如果設備不更新,如何能經營新技術的產品?所以一個盡責的會計師或經營者就會問該項機器的堪用壽命,以合宜的決定折舊年限的策略。

折舊因為又牽涉到國家抽稅,有點複雜。每家公司都必須要有稅報、財報兩套帳目的呈報,「這是一個事實的兩個表達」,稅報給財政部國稅局以便繳稅,財報給投資人參考。因為財政部會希望公司稅報呈現賺錢它才能抽得到稅,因此會盡可能少核定認列支出。但換到關心投資人的金管會剛好相反,為了監督企業不得過份樂觀或隱匿成本以美化獲利欺哄投資人,它對支出特別嚴格,不可減列。所以財政部國稅局減列成本的時候、金管會就存疑。財政部雖然沒有特別規定合法折舊是幾年,像我們這樣的半導體公司的設備折舊通常是5-10年。以5年來說,機器折舊成本約會占了總成本的50-65%,其他成本例如人力、材料、水電、修繕、環安、資通、自動化等等加起來才35-50%。

就中國大陸有些產業而言,他如果買一部機器1億元,政府竟可補貼5000萬,所以業者只要出5000萬,然後再設定折舊15年,分攤到15年出,幾乎沒有成本,這就是LED、太陽能把全球產業打垮的原理。也有硬掰稱它們這些大量設備都在做RD項目,因此不提列折舊,這在國際上還是認為是過份的不公平貼補,但也沒有什麼辦法。另大陸政府也有補貼全部或政府買了consign給你生產或研發用。政府資產設備在政府資產會計帳目上是可以完全不作折舊的。機器大多幫你買,業者就能享有極為低廉成本。這種招數以前大陸地方政府與中芯國際有多起如此安排,如武漢新芯、成都、深圳等等,規模都極大。但因技術還是差對手太遠,終究並沒有產生很好的作用,反而失焦,多數失敗。

其實台灣以前的投資抵減也有類似的這個功能。當初我們花1000億去造個12吋晶圓廠,裡面200億可以給股東做投資抵減,等於打了八折,股東就很願意來投資。這並不影響折舊原則,這也是很有效的間接支持。台灣現在投資抵減沒了,投資新機台的成本對股東而言就貴多了。就半導體產業而言,尤其是製造部分本來就是高投資重裝備的賽局。取消了此重大政策財稅優惠,當然就說明不如當年支持此產業了。

半導體業確實是國力的競爭,中國這麼大、而且還全力以赴,台灣這邊這麼小,政府還不幫忙。國家不來參與那真的會有問題。半導體有四隻腳:技術、人才、資本、市場。人才及研發若能達到卓越領先,那就要看資本是否能到位,資本少就沒辦法落實。三隻腳站穩了就要有市場去銷售,找到穩定友善的出海口,整個產業才能有康莊大道,跨步前進。

對三星或台積電而言,它們領先了其他競爭者約兩個世代,那如何再拉大競爭優勢?先行折舊就是一個狠招。像台積電14奈米跟中芯國際競爭,因為進入有數年之差異,當後進者能大購新機準備進入量產時,先進者已經完成折舊而沒有折舊成本了,後進者在製造成本上就怎麼打得贏。若技術及量產時刻能數年領先,再加上加速3年折舊,那威力更驚人。前3年我加速折舊,因沒有競爭對手可以來搶單,單價可以高到縱有很重的折舊成本都可以不至於虧損而甚至小量獲利。數年後對手也有這種技術時,我成本中的折舊成本部分已是零了。我就用這折舊成本優勢在價格上把你打死,直到你撐不住。所以技術真正領先的人,會要求加速折舊。

加速折舊在每一個國家的稅捐機關一定很關切,因為會在短期間似乎抽不到稅。這是需要行政院作長期策略的安排,讓先進業者加速折舊,只要羊養在圈裡總是會給你宰的,為什麼非要急著宰羊呢?羊群養多了,養肥了不是更好嗎?政府其實可以有很大的環境佈局及財稅政策的著力,卻不必作太多micro-management來作產業細部指導棋。針對半導體的四條腿,技術、人才、資金、市場而言,任何一隻的落後,其他的也難以撐住大局。其中前三者較可以操之在我,唯有市場比較是操之在人,與國際政局相當有關。中國在市場這一因素就特別強大。

段標:IC缺乏系統導引 政府應推動台日合作mechanism

問:台灣半導體產業面對外在市場與產業環境的劇烈變化,經營思維需要如何調整?

答:目前台灣IC設計公司除了兩三家能有世界前20大的實力外,其他多半是second tier。大陸也多是second tier。但我們和大陸比不夠接地氣,更不夠迅速。所以我們要趕快變成first tier,這是淘汰賽。Startup就要做尖端技術或找到特殊利基項目,如果沒有做到特殊或尖端科技,就沒有優勢。現在趨勢走輕薄短小、非常先進,商業模式的競爭,成本因素也太重要,經濟規模在這類統合中就太重要了。要嘛融入有經濟規模的,像以色列的模式或漢微科的軌跡。要嘛就得有很特殊與堅實的實力與特點,就可以求精不求大,如德國的隱型冠軍。

台灣做IC缺乏系統導引。但大陸則已有整合系統的廠商力量去支撐,他們自己就有廣大的市場,而台灣缺系統以及本土市場這兩塊。目前的趨勢是許多先進系統廠商都自行做他們特殊需要的IC,例如Apple、Google,華為等等,這對單純的專業IC業者很不利。我們應該要找國際上善於做系統的,但現在已沒有做IC的。例如日本Toshiba、Hitachi、Mitsubishi這些system house,他們自己原本也做IC但後來垮掉了。所以台灣專業IC業者應該趁我們還有能力的時候跟它們合作。尤其我們和日本的互信相當特殊,政府應該出面鼓勵,建立一個台日科技合作的mechanism。黃逸平/專訪,賴至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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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IMES副總經理。美國壬色列理工學院(RPI)電機碩士暨台灣大學國際企業所博士候選人,曾帶領DIGITIMES研究中心,並擔任多個政府及企業委託之研究顧問專案主持人,關懷多變局勢下的台灣產業發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