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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互利、雙贏是產業發展的秘訣

台灣EMS/ODM囊括全球75%營收

36年來,我在台灣電子業成長的經驗中學了幾堂課,其中一堂是「共享、互利才能雙贏」。

1985年我回台灣,那一年是個人電腦元年,也是台灣新世代電子工業起飛的元年。當時行政院的外籍科技顧問Bob Evans跟政務委員李國鼎建議,台灣不該再非法複製蘋果(Apple)電腦,可以用支付專利費的方式生產IBM相容電腦,這個提案鋪陳了台灣走上大量生產電腦的康莊大道。

那一年微軟(Microsoft)推出了Windows作業系統,讓個人電腦易學易用。第二年(1986),英特爾(Intel)推出386 CPU,為了讓製造廠簡化設計,英特爾提供了串接南橋、北橋的公板,更讓學習能力超強、最愛搞生產的台灣廠商如虎添翼。

IBM、微軟、英特爾教會台灣人怎麼做電腦,而台灣人也把電子產品的量產製造發揮到極致,這是雙贏。根據DIGITIMES最近完成的調查顯示,全球53家主要的EMS製造廠中,台灣有11家入選,從廠商數量而言,與來自美加的EMS大廠旗鼓相當。但如果以生產規模與產值來估算,9家百億美元大廠中有6家是台商。台商的貢獻值高達75%,顯示台商在全球電子產業的供應鏈中,佔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台灣成功的秘訣在於「Harmless」,台商總是以代工為主,是補強生態系的無害夥伴。現在區域市場形成,產業進入分散型生產體系,台商的挑戰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建構最有效率,符合成本結構的生產體系。

相較於歐美系的EMS製造廠,台灣不見得只是長於生產成本的控制,台商對於「Expense」(費用)這些變動性成本的管理能力更是翹楚。台商經常自嘲,台商的獲利大概就等於美加EMS大廠的「Expense」。台商遷移到東協、南亞,甚至美加等地的挑戰,不僅是成本的管控,更要面對費用的管理問題。

因為到了其他國家,當地幹部習慣於自己的費用觀念,一旦出國設廠之後,台商能否管得住外籍幹部的費用,通常是事業成功的關鍵。至於去印度設廠,最好能選擇當地的合作夥伴,台商繼續做好生產成本的管理,與當地支出有關的費用,交給當地合資或合作夥伴負責,也許可以找到一套比較合理、有效率的管理模式。

我們都明白一個道理,在整個產銷的流程中,留在當地的比例越高,附加價值越高。台商不必樣樣都管,能夠優化管理流程,並且善用當地的力量,就像36年前IBM、微軟、英特爾支援台灣一樣,沒有台灣的支援,英特爾不可能銷售那麼大量的CPU,微軟不可能取得令人羨慕的視窗授權費,而支付IBM的權利金,很像是Bob Evans為IBM設計了一套收取專利費的機制。

但長遠來看,大家都贏,而努力、專注生產的台灣賺最多,這就是事實。今天的台灣,已經有能力用雙贏的眼光看待正在改變的全球供應鏈,不見兔子不撒鷹的時代也該慢慢過去了,看遠一點,幫助其他國家建立基本的生產能力,落實區域市場的分工,也許是台灣最好的策略。

為擁有近40年資歷的產業分析師,一手創辦科技專業媒體《電子時報》(DIGITIMES),著有《矽島的危與機》、《東方之盾》、《斷鏈之後》、《科技島鏈》、《巧借東風》、《西進與長征》、《出擊》、《電腦王國ROC》、《打造數位台灣》、等多本著作。曾旅居韓國與美國,受邀至多家國際企業總部及大專院校講授產業趨勢,遍訪中國、歐美、亞太主要城市。